艺术体育五年制高职及中专补录
1. 艺术体育类专业五年制高职及中专补录工作的政策及录取办法、要求等,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65号)、《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四川省2016年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新生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6〕96号)执行。
2. 招生学校于9月20日17:00前把拟补录的五年制高职考生名单库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二处0009@sc-eea.cn邮箱。文化成绩达到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录取。
3. 办理退档需提交退档考生名单及相应录取名册原件。
4. 补录时间:9月27日(9:00至16:00)。补录地点:四川省教育考试院801室(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26号)。
5. 已录取的五年制高职新生一律不得退档换录。
6.招生学校办理录取手续使用的招办印章或招生专用章原则上应为带印章编号的上网印章。